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双创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梧乡、各局(办)、柳梧新区公安局、柳梧城投公司、柳梧投资公司:
为深入推进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现“双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柳梧新区“双创”企业的扶持,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双创”产业集群制定的《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双创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柳梧新区管委会2019年第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抓好落实。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
2019年8月7日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双创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实现样品变产品、产品变商品,进一步加大对柳梧新区双创企业生产场地的扶持,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双创产业集群,根据《2019年拉萨市双创资金安排计划》(拉两创〔2019〕9号)文件精神,依托市级配套双创专项资金,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运营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入驻管理
(一)企业入驻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及拉萨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政策。
2.必须满足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企业依法注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3.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物业管理规范。
4.优先考虑各类生产加工、低碳环保、高科技研发等产业,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不得入驻。
5.承租方对承租的厂房或车间只能用于固定用途,在装修时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6.必须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注册地在拉萨高新区且依法纳税的在孵(辖区内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内)企业。
(二)入驻程序
1.企业从柳梧新区双创办领取、填写《拉萨柳梧新区标准化厂房双创企业入驻申请表》,制作《标准化厂房使用计划》,之后一并报柳梧新区双创办。
2.柳梧新区双创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柳梧新区双创办上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审批,确定租用面积。
4.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柳梧城投集团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
5.厂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为企业办理进场手续。
注:原则上,租赁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必须投产,六个月内不投产的,自第七个月开始,在补贴前租金基础上,上浮10%;若满一年仍未投产的,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自动解除,已付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二、补贴、合同期限
(一)补贴办法
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吸纳就业情况等因素,凡满足条件的企业,采用后补助形式对租金给予相应补贴。
1.企业性质
获批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凡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500m2以内部分厂房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90%给予补贴,500m2-800m2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80%给予补贴,800m2以上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70%给予补贴;凡已被认定为拉萨市科技型企业的,500m2以内部分厂房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80%给予补贴,500m2-800m2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70%给予补贴,800m2以上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60%给予补贴。
2.吸纳就业情况
根据企业吸纳西藏籍就业人员的数量(签订1年以上合同)给予相应厂房租金补贴。
(1)全年吸纳就业人员8人(含8人)至20人的(其中西藏籍就业人员达60%及以上),500m2以内部分厂房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90%给予补贴,500m2-800m2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80%给予补贴,超出面积统一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收取。
(2)全年吸纳就业人员20人(不含20人)至40人的(其中西藏籍就业人员达60%及以上),700m2以内部分厂房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90%给予补贴,700m2-1000m2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80%给予补贴,超出面积统一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收取。
(3)全年吸纳就业人员40人以上(含40人)的(其中西藏籍就业人员达60%及以上),1000m2以内部分厂房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90%给予补贴,1000m2-1400m2部分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的80%给予补贴,超出面积统一按照当年度租赁价格收取。
3.其他
(1)全年吸纳就业人员当中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占70%及以上的,在原有补贴比例上再增加10%。
(2)以上补贴不累计,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补贴条件的,按最优惠条件执行。
(3)入驻企业物业、水电气费不在补贴范围,一律自行承担。
(4)所有入驻企业入场前签订租房协议,并按年度缴纳租金。
4.申报补贴所需资料
具备享受租金补贴的入驻企业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2)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拉萨市科技型企业需提供科技型企业认定证书;吸纳西藏籍就业人员的企业,需提供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凭证(未缴纳社保的需提供本人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书)、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表及工资流水(银行转账)。
(3)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入驻双创企业租赁补贴申请表》。
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弄虚作假,将取消全部补贴并清退,情节严重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补贴确认程序
柳梧新区管委会双创办受理补助资金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考查和评审,审定后将结果在拉萨高新区双创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柳梧新区管委会双创办、财政局向双创企业核拨资金。
(二)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年,原则上2年一签。
三、退出机制
按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运营方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暂用于“两创示范”建设期间。
(二)本方案中的相关补贴政策,如遇国家或区市重大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本办法由柳梧新区管委会双创办负责解释。
附件1
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双创企业入驻申请表
入驻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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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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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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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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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驻 位置、面积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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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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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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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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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入驻双创企业租赁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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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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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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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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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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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西藏籍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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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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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型 |
企业性质⎕ 吸纳就业⎕ |
申请补贴(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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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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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说明: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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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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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 城投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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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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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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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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