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关于开展拉萨市第二批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拉萨市科技局发布时间:2019-04-11点击次数:2830次

关于开展拉萨市第二批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

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拉科发〔201927

 

各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推动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或创办企业,根据《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创办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高校院所人才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二)服务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拉萨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担任在拉萨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与拉萨市域内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资助标准

(一)创办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经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创办企业高校院所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二)服务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经审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拉萨高校教师,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三、申请材料

1、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

4、创办(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创办(服务)企业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

6、创办(服务)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7、创办(服务)企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和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高校院所人才向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二)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

(三)市科技局根据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发放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资金拨付后,及时兑现。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9年度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430日。请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下述附件1《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人才申报。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科技局政策与成果科

受理地址: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719科

咨询电话:0891-6320663

 

附件:1、拉萨市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

 

 

拉萨市科            

                  201943